各有关教师:
依据《大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》和《大连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大连市科技局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大连市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申报单位应对照《大连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》、《大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》相关要求,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。重点支持洁净能源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智能制造、生命健康、海洋工程、精细化工领域科技创新平台组建工作。
二、补助标准
市重点实验室、技术创新中心按照先组建后认定的方式进行管理。对新认定的市重点实验室、技术创新中心,按照《大连市人民政府90分钟足球网印发大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》(大政发[2017]52号)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资金补助。
三、申报方式
(一)2022年度市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采用网上申报方式,请申请人登陆“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”填报和提交以下材料:
1.市重点实验室和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申请表、可行性研究报告;
2.市重点实验室和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书;
3.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联系科技处咨询);
4. 近3年承担课题证明材料;
5. 近3年科研成果证明材料;
6. 科研用房证明材料;
7.大连市科技项目申报承诺协议(签字盖章后上传扫描件);
8.其他相关材料。
以上材料中的市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组建申请表、市重点实验室和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书需在线填写,并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。
打印并按次序装订上述申报材料,将纸质申报材料(一式二份)报送至科技处。
(二)2022年度市重点实验室和市技术创新中心实行限项申报。其中,中央、省驻连单位和市直有关事业单位各限报1项(不可兼报,下同),企业各限报1项;大连理工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各限报4项,大连海事大学限报3项,其它高校、科研机构等各限报2项;高新园区、金普新区和甘井子区各限报5项,其它区市县各限报3项。
四、申报时限
截止时间: 2022年3月15 日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刘海华
联系电话:86323287
附件1:市技术创新中心申请表、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