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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工作的通知

 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,提升实验教学水平和实践育人能力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(试行)》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《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,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将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工作。服装设计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,作为我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需参与此次总结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材料提交阶段

  服装设计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应于2023年5月15日前登录管理系统报送阶段性总结工作联系人信息。于6月20目前登录管理系统,在提交完成2018、2019、2020、2021(本次新增)、2022(本次新增)年度报告的基础上,全面梳理总结2018年以来的建设成果,填写提交《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报告(2018-2022年)》(部分数据根据历年年度报告内容自动生成)。

  二、考察审核阶段

  本次总结工作原则上实行属地化管理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,遴选相关领域专家组建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工作组(来自外省市单位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),参考《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项目观测表》(见附件1),采取资料查阅、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属地内高校示范中心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考察,服装设计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需做好相应准备,迎接工作组的考察工作(见附件2)。

  三、整改反馈阶段

  服装设计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应及时登录管理系统,查看评价意见并进行整改,于2023年9月1日前在管理系统填写提交整改工作报告。

  四、联系方式

  联系人:实践科  赵晨光

  联系电话:86323787


    附件1: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项目观测表.docx

    附件2:高等90分钟足球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工作流程图.jpg

    附件3:教育部高等教育司90分钟足球网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工作的通知.pdf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教务处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 2023年5月8日



来源: 教务处 添加时间: 2023年5月8日